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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20-03-10

2月至6月,我市将减半征收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预计为全市企业减负11亿元。昨天,市医保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医保部门将统筹医保基金使用,减征不会影响职工的个人账户和医保待遇享受。

根据省医保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2020年2月至6月,阶段性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同等减征政策。

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费是按缴费基数的10%征收,其中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2%,“此次减征主要是针对企业缴费部分,这5个月里企业只要缴4%。”市医保局负责人说,2月已征收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经确认减征的金额,将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

经核算,仅2月,这一政策就会为市区企业减负5400万元,为全市企业减少支出2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