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年05月28日
关于申请返还工会筹备金的说明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3-03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上缴工会筹备金的,在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后,可到市总工会申请返还工会筹备金60%部分到单位工会。如果以前年度欠缴工会经费的,在应返还工会筹备金里抵扣后再返还。

办理返回手续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工会成立批复或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工会筹备金的相关缴纳凭证;

3.证明工资总额的“应付工资薪酬”明细账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4.工会银行开户证明(50人以上单位提供);

5.填写《返还工会筹备金申请表》。

工会筹备金申请返还受理地址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006室、1008室,咨询电话:59002630、59002631。


南通市总工会

2017年3月3日

点击下载:

返还工会筹备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