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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总工会四举措推进工资协商星级企业创建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4-03-05

近日,通州区总工会出台《创建工资集体协商星级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以星级建制、量星定级、创星升级和评星挂钩四举措,扎实推进星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通过三年努力,到2016年年底,全区星级企业建制率要占90%以上,其中二、三星级企业建制率要分别占45%、35%以上,受益职工达到18.5万人。

(一)以星建制,促使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普惠化”。区总工会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为契机,以星级为“尺码”,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质效提升制度,不断扩大企业参与面、职工知晓率与满意度,着力推动经营正常的50人以上企业高质量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符合星级标准企业第一年建制率占70%以上,其中二、三星级企业建制率分别占25%、15%;第二、第三年符合星级标准企业建制面,要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年递增10%。

(二)量星定级,促使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机制趋向“数字化”。区总工会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将星级企业创建标准,由每星级必须满足8个基本条件及若干个附加子项,组成可进行量化考核的评定数据,向参与创建企业提供类似“菜单式”服务;指导和督促企业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主要岗位、工种和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等相关数据,为面上企业普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信息支持。

(三)创星升级,促使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机制更加“精细化”。区总工会要求通过大力推广应用《工资集体协商流程图》,引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协商程序;全面推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预审制度,企业在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之前,应报上级工会进行预审、听取意见;切实重视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的建设与能力的培养;明确创星升级不同层次创建的标准、重点,着力推动星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质效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评星挂钩,促使主导工资协商工作机制保持“常态化”。区总工会强调,要将星级企业创建、评比与推荐、评选表彰劳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先进荣誉密切挂钩,并将此作为优先推荐评选的重要依据和条件之一,充分激励企业经营者始终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与区、镇有关部门配合,建立形成“目标趋同、指导到位、相互协作、评星挂钩”工作机制,确保星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朝着科学化、常态化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