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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关爱·圆梦”工程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20-08-25

群团联手促就业助扶贫

“力争五年内建立1000家‘关爱·圆梦’就业实践基地,促进1万名建档困难职工、单亲女职工等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为10万名青年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毕业见习等机会。”近日,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关爱·圆梦”工程的通知》,通过实施“关爱·圆梦”工程,引导爱心企业建立“关爱·圆梦”就业实践基地,为年满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青年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毕业见习的机会和岗位。

据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关爱·圆梦”工程,着眼于解决我省高校青年学生相对缺乏就业实操技能、建档困难职工和单亲女职工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较大等实际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协助做好提升青年学生就业技能素质、促进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的具体举措。

通知要求,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引导爱心企业建立“关爱·圆梦”就业实践基地,为年满16周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青年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毕业见习的机会和岗位,帮助他们锤炼青春意志、增长社会阅历、增进社会认知、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创业梦想,展示青年学生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要助力爱心企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签约优秀学生,委托培养技能人才,提前录用优秀毕业见习生,实现预定式就业。要通过组织学企对接、岗前培训等相关活动,扎实推进“关爱·圆梦”工程,实现“助学、助业、助志”三位一体,“扶贫、扶志、扶智”相融相生,“群策、群力、群为”携手同行,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撑,促进家庭、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