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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向复工企业下发提示函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20-02-19

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2月10日起,江苏各类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当天,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提示函》,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生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安全健康。

省总工会提醒各类企业,复工前要做好以下安全生产准备工作:一是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受春节长假特别是疫情的影响,职工的精神状态需要调整,对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要及时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对换岗和新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培训不合格的坚决不上岗。二是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因机器设备长期停止运转,可能会存在故障和隐患,在开工前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保障机器和设备完好,为顺利开工复产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劳动保护和疫情防控用品配备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压力大,疫情防控要求高,企业应为职工配备安全有效的劳动保护和疫情防控用品。

复工后,必须高度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落实企业责任主体作用,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责任制,做好应急和防疫物资储备,为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疫自查,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事故的发生。杜绝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生产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发生危害职工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的生产行为。

省总还要求各类企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群防群控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体系,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通过“安康杯”竞赛、“双十”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教育引导职工“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防护习惯,形成群防防控保安全的良好氛围。(谢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