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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会新举措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20-04-01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动权,省总工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于3月30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全省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以实打实的举措助力我省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通知指出,要放宽标准,让更多企业享政策、得实惠。在保持2019年已明确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基础上,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扩大受益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尤其是工业、建筑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物业管理业六大行业的受益企业将大幅度增加。要加强协调,让政策落实直插底、更高效。指导县以上工会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统一标准制定经费返还操作流程,主动向相关企业宣传告知,从工会、税务、企业三方共同促进政策落实。要加大补助,让基层工作有保障、不断线。考虑到实行新的工会经费返还政策,对各级工会的经费收入产生较大影响,省总工会按照大抓基层的工作思路,在年度预算安排中进一步加大对下服务的经费支持力度,支出中安排72%以上用于补助到下级工会和职工会员身上,确保在用工会经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同时,全省工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力度,不受疫情的影响而减弱。(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