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年05月28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会要闻
省教育厅省教科工会出台《意见》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20-10-21

建设五好乡村教工之家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建成300个以上‘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带动70%以上的乡村教工之家成为合格教工之家,并积极创建一批省、市级模范职工之家。”近日,省教育厅、省教育科技工会出台《关于开展“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的意见》,决定在全省乡村学校开展“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关心关爱广大乡村教职工,建设教职工满意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意见》指出,加强乡村教工之家建设,是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要求,着力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的现实需要,是切实关心关爱乡村教职工,更好履行工会维权服务职责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建带工建,推进工会改革向基层延伸,夯实乡村学校工会组织基础,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工作活力的重要载体。全省各级教育党政和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乡村教工之家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党政工齐抓共建,努力把乡村学校工会建设成为深受广大教职工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意见》明确,“五好乡村教工之家”主要体现在组织基础好、提素建功好、维权服务好、阵地建设好、职工评价好等五个方面。组织基础好,表现为乡村学校工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会经费有保障,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步建立,工会主席依法民主选举产生等方面。提素建功好,要求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引领和师德建设,深入开展“双进”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教师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完善教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开展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师徒结对等活动。维权服务好,体现在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畅通校务公开渠道,推动落实乡村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维护女教职工特殊权益,做好困难教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等方面。阵地建设好,要求坚持软硬件并举,有宽畅、固定的教职工活动阵地,有干净整洁的生活、休息场所,有提供卫生健康伙食的教职工食堂,有为女教职工设置的“爱心母婴室”等服务场所,有职工书屋和线上、线下学习交流平台,有适应教职工需求的“心灵驿站”等。职工评价好,表现为完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制度,健全会员评家、会务公开等制度,坚持以教职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成效的重要标尺,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每年对教职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意度须达85%以上。

省教科工会将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每年选树60个以上“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并给予一定的建家经费补助;对其中特别优秀的单位和工会干部可根据条件积极推荐申报各级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干部。(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