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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十佳金点子”、 “十佳科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3-14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职工技术协会
 
通工发〔2006〕69号
 
各县(市)区工会、科技局、经贸委、劳动局、职工技术协会,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及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单位和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江苏省、南通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科技创新创业的热情,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建小康”的竞赛活动,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职工技术协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十佳金点子”、“十佳科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表彰一批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佳金点子”的评选
    1.评选的范围:主要是2004年以来我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围绕“节能、降耗、创新、发展”主题,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方面提出的优秀合理化建议及成果。近几年受到南通市表彰的科技进步奖、创新成果奖等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2.评选的条件: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十佳金点子”:
    (1)合理化建议被单位采纳,且已付诸实施,取得实效,经相关部门鉴定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并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2)经济效益经过科学计算,年节约或创造效益20万元以上。
    (3)推荐的“十佳金点子”须具备原始建议表,奖励审批表,效益计算准确,经主管部门同意。
    二 “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
    1.评选的范围:2002年以来,我市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科技研究、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重要科技成果,以及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总结和推广的先进操作法、教学方法等均可推荐申报。已经获得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2.评选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
    (1)围绕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应用以及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进行二次创新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并在实施中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围绕建设节约型、创新型企业,在节能、节材、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行业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立功竞赛中,围绕产品、质量、成本、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各类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中,围绕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效益、安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各类优质服务竞赛中,围绕改善服务质量,塑造窗口行业品牌取得的成果,并在本行业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
    (4)在“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小核算”活动和QC小组攻关等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并被采纳应用,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创造出的先进操作法和绝技高招(含科教文卫等行业新的技术和教学方法)具有独创、高效、实用的特点;经过总结、提炼已上升为工艺要领,易于掌握,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且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
    (6)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作用显著;
    (7)其它方面的创新成果、发明创造或符合全国总工会《职工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和《职工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应规定条件的;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南通市职工“十佳金点子”、“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首先在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立功竞赛、“六小”活动等创新创业活动基础上,对优秀合理化建议和科技创新成果加以梳理,对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做出科学评价,确定初评项目。然后由县(市)区、产业、集团工会及直属企业工会将本地区、本单位初评结果上报至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社会公示。整个评选采取自主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定、社会公示相结合的方法。
各县(市)区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的“十佳金点子”建议不少于10项,“十佳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于6项;产业(系统)、集团公司上报的“十佳金点子”不少于5项,“十佳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于3项;市总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至市职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根据推荐上报材料,经专家论证评审后,评选出“十佳金点子”和“优秀合理化建议”若干及“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和“优秀创新成果”若干。对获得“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授予“南通市职工创新标兵”荣誉称号,市总工会按有关程序优先申报“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南通市技术能手”称号并优先申报技师;对获得“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和“十佳金点子”主要完成人授予“南通市职工科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奖项目或个人,组委会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对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授予“南通市职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对获得“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和“十佳金点子”的项目,将优先推荐列入南通市各类科技计划。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十佳金点子”、“十佳科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总工会、经贸委、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技术协会组成的南通市职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毓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钱祥圣    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工技术协会会长
            杭建中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顾剑华    市科技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施黄彬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顾忠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德循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部长
            谈育龙    市科技局科技环境与条件处处长
            薛德炎    市经贸委环境与资源处处长
            方品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组成,负责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人:陈德循,赵周恒。联系电话:85512283,85869579。电子信箱:nt_cdx@hotmail.com。联系地址:南通市濠南路6号。
    五、几点要求
    1.评选表彰“十佳金点子”、“十佳科技创新成果”活动,是调动职工科技创新积极性、推动科技进步和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重要途径。评选表彰主要对象是一线职工。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正确掌握评选的主题、范围、对象和条件,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和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
    3.申报南通市“十佳金点子”、“十佳科技创新成果”、须填写《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和《南通市十佳金点子申报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复印(上述文字材料均使用B5纸张),于2006年8月25日前报送南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于劳动保护部。为给成果评审提供充实的依据,在填写申报表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或科技创新报告复印件;(2)相关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项目报告、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3)研发报告(含用户使用反馈意见)复印件;(4)成果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5)成果被转让单位证明材料;(6)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成果转化所创造效益的材料;(7)企业行政出具的证明成果实施、推广、应用情况的材料;(8)“成果简介”及“成果详细资料”软盘或电子邮件;(9)能够证明成果的其他材料。
 
    附件:1.南通市职工十佳金点子申报表       附件1.doc
          2.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  附件2.doc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南通市职工技术协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创新工程 创新成果  评选  通知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6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