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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十佳金点子、十佳操作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8-06-25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南通市知识产权局
南通市职工技术协会
 
通工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工会、科技局、科协、知识产权局、职工技术协会,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及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单位和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自主创新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激发广大职工科技创新创业的热情,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建设新南通”的竞赛活动,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知识产权局、市职工技术协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十佳金点子、十佳操作法”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6年以来,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成果;2006年以来,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围绕企业发展、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优秀合理化建议;2006年以来,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围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先进操作(工作)法。已参加2006年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和“十佳金点子”评选的成果建议等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 十佳科技创新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
    (1)围绕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应用以及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进行二次创新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并在实施中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围绕建设节约型、创新型企业,在节能、节材、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行业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在立功竞赛中,围绕产品、质量、成本、效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各类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中,围绕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效益、安全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各类优质服务竞赛中,围绕改善服务质量,塑造窗口行业品牌取得的成果,并在本行业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
    (4)在“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小核算”活动和QC小组攻关等群众性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并被采纳应用,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作用显著;
   (6)其它方面的创新成果、发明创造或符合全国总工会《职工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和《职工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相应规定条件的;
     (二)十佳金点子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十佳金点子”:
    (1)符合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范畴,并已付诸实施,取得实效,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产生出经济效益,并具有国内同行先进水平和一定的推广价值。
    (2)经济效益经过科学计算,年节约或创造效益50万元以上,社会效益获得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以上表彰的。
    (3)推荐的合理化建议必须具备原始建议表,奖励审批表,效益计算准确,经主管部门同意。
    (三)十佳操作法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十佳操作法”:
    (1)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经实践探索和总结提炼形成,并被实践证明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普及推广价值的操作法。
    (2)经过总结、提炼已上升为工艺要领,易于掌握,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操作方法。
    (3)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的特点,易于掌握。
    (4)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并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在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立功竞赛、“六小”活动等创新创业活动基础上,对优秀合理化建议、科技创新成果、优秀操作法加以梳理,对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做出科学评价,确定初评项目;由县(市)区、产业、集团工会及直属企业工会将本地区、本单位初评结果上报至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社会公示。整个评选采取自主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定、社会公示相结合的方法。
    各县(市)区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于6项,金点子(优秀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0项,优秀操作法不少于5项;产业(系统)、集团公司上报的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于3项,金点子(优秀合理化建议)不少于4项,优秀操作法不少于2项;市总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申报至市职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十佳金点子、十佳操作法,以市总工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知识产权局、市职工技术协会的名义予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并优先推荐列入南通市各类科技计划。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十佳金点子、十佳操作法”评选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总工会、科技局、科协、知识产权局、职工技术协会组成的南通市职工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钱祥圣    市总工会副主席、职工技术协会会长
副组长:季晓雷    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高宇人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会长
成 员: 陈德循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部长
            谈育龙    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处长
            翁汉良    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部长
             张  标    市知识产权局协调、执法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办公室。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组成,负责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系人:赵周恒,联系电话:85512283,电子信箱:nt_cdx@hotmail.com。联系地址:南通市濠南路6号。
    六、几点要求
    1.评选表彰 “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十佳金点子、十佳操作法”活动,是调动职工科技创新积极性、推动科技进步和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重要途径。评选表彰主要对象是一线职工,企业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2.要按照通知要求,正确掌握评选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和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
   3.申报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十佳金点子、十佳操作法”须填写《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南通市职工十佳金点子申报表》、《南通市职工十佳操作法申报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复印(上述文字材料均使用B5纸张),于2008年7月15日前报送南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于劳动保护部。为给成果评审提供充实的依据,在填写申报表的基础上,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或科技创新报告复印件;(2)相关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项目报告、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3)研发报告(含用户使用反馈意见)复印件;(4)成果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5)成果被转让单位证明材料;(6)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成果转化所创造效益的材料;(7)企业行政出具的证明成果实施、推广、应用情况的材料;(8)“成果简介”及“成果详细资料”软盘或电子邮件;(9)能够证明成果的其他材料。
 
        附件:1.南通市职工十佳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     附件1.doc
                 2.南通市职工十佳金点子申报表     附件2.doc
                 3.南通市职工十佳操作法申报表     附件3.doc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创新工程 创新成果  评选  通知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