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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门、如皋、启东市总、崇川、港闸、开发区总审计回访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1-11-18
通工审〔2011〕29号
 
海门、如皋、启东市总、崇川、港闸、开发区总: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总经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切实搞好工会内部审计整改,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效能,切实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在保障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效益中的作用,按照《南通市总工会经审会审计回访暂行规定》(通工审〔2010〕4号)文件精神,经审办拟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中旬,对海门、如皋、启东市总、崇川、港闸、开发区总进行2009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一、审计回访的内容
    1.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采纳情况;
    2.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期间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正执法的情况;
    3.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的帮助和促进情况;
    4.被审计单位对市总经审会和审计小组的意见和建议;
    5.审计意见和建议未整改落实的原因,并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疑义和异议作进一步核实;
    6.其他需要调查了解的事项。
    二、审计回访的方式
    上门回访。到被审计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并对有关账册进行核查,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促进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召开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座谈会,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和对改进审计工作的建议。
    三、审计回访的要求
    1.请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审计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2.请提供相关的帐册和资料。
    3.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四、审计回访的人员
    由市总经审办会同财务部及有关人员联合组成审计情况回访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工会  审计  回访  通知
抄送:省总经审办,市总主席室,办公室、组织部、财务部。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