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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通市工会经审工作要点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03-13
    2012年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总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和省总经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经审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经审组织在服务工会工作全局中的作用。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为满足职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审查审计工作,着力在工会工作全局中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
    2.认真学习宣传全总、省总经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按《条例》和《意见》要求开展经审工作,修订出台市总《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
    3.继续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省总新的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通工审〔2006〕12号文件,出台新的中间层次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好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
    4.按照全总《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制订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具体操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可采取在基层工会建立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台帐做法,使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科学、规范、简便、易行。
    5.围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坚持典型引路,搞好分类指导,坚持把规范化建设新标准列入考核体系,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真正把规范化建设落实到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
    6.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加强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监督,搞好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强化“审帮促”,突出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的审计。
    7.认真执行《南通市总工会经审会审计回访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通报、整改情况报告和审计回访等制度,开展专题审计回访,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巩固和扩大审计成效。
    8.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绩效审计,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提高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审计质效。
    9.努力开展理论信息工作,积极探索经审工作理论创新。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规范化建设、加强经审监督和充分发挥特邀审计员作用等工作创新。切实完善经审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经审工作制度创新。认真搞好审计调查,积极探索审计方法的创新。大力推广计算机辅助审计,积极探索审计技术创新。
    10.积极开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的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搞好经审干部培训,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经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工会审计“八不准”,继续办好《南通市工会经审工作情况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