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年05月28日
郭 彪在市总召开的县(市)、区工会财务互查和经审考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3-30)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1-04-02
 
2011年3月30日
同志们:
    在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之际,市总在如东县召开2010年财务互查和经审考核工作会议,省总财务部领导董明伟、陈望进专程莅临如东指导,让我们以热烈掌声表示衷心的欢迎和诚挚的谢意!
    这次会议目的在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总十五届五次执委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市总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服务经济转型为主线,以深化“两个普遍”为重点,以和谐劳动关系为根本,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全面推进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财务和经审工作的创新科学发展,团结动员职工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建功立业,充分发挥财务和经审组织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积极作用。
    29-30日,县(市)、区总进行了2010年财务工作互查评比和经审工作交流考核,研讨了今年财务和经审的工作创新和科学发展思路,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为做好今年的财务和经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互查评比和交流考核情况分析,县(市)、区总财务和经审工作,围绕工会工作大局,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以加强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深化作风建设为保证,突出履行维护职能,完善经费收缴机制,继续开展制度培训,提高审查审计成效,创新经审监督机制。全市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具体表现为:
    一是全面推进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围绕工会工作大局,按照上级工会开展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以学习贯彻新《工会会计制度》为契机,广泛开展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实现财务工作经费收缴、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的“三突破”,着力实现经审工作审计回访、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的“三提高”,积极推进县(市)、区总开展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经费保障、当家理财、资产营运和服务基层的“四个能力”,充分履行经审职责,认真搞好审查审计,为工会工作提供坚强的物质和服务保障。认真贯彻执行全总《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开展每年一次财务互查互评和经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比,表彰县(市)、区总财务竞赛和经审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以评比和考核促进县(市)、区总财务和经审规范化建设上水平。
    二是努力实现工会经费收缴再上新的平台。坚持开展以经费收缴工作为重点的工会财务改革,努力创新和完善工会经费收缴机制,坚持以地方工会为主,积极实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财政划拨和收取建会筹备金,努力构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支持,乡镇(街道)工会协助,基层工会配合收缴的机制,定期加强与税务联系、沟通和信息传递,提高申报率,减少空白户,加强行业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三查一补”和“年度清算”工作,三区总首次对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了经费年度清算工作,工会为主,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经费收缴。加强《专用收据》管理,促进基层工会独立建账,提高收缴率,开发新的电子收据,代行《专用收据》功能,努力实现工会经费40%和60%两个到位。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在以审促交中的积极作用,市总去年组织特约审计员开展了对38家单位计拨经费审计工作,补交40%工会经费入库16.34万元。
    三是切实加强财务和经审工作的自身建设。为认真贯彻执行新《工会会计制度》,积极适应新《工会会计制度》的变化,切实做好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各级工会分期分批举办新《工会会计制度》培训班,800多名财务、经审干部参加了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围绕工会财务、经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促进财务和经审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调研,形成了一批具有实践性、操作性、理论性和前瞻性的调研文章,工会财务和经审理论研究和信息工作明显提升。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出台了《南通市工会企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了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制度,先后投入1040万元加强基本建设,坚持实行工程招投标。切实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坚持“三同时”,2010年新建企业经审组织1017家,组建率100%。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财务、经审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工会经费收缴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财务和经审规范化建设有待于引向深入,三是财务、经审工作创新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为认真做好市总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我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务、经审工作提出如下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的意识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十二五”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实现基本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关键期,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工会财务和经审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财务和经审工作为工会工作全局服务的意识,创新完善经费收缴机制,充分发挥经审监督效能,着力推进财务和经审工作科学发展。
    财务和经审工作坚持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要自觉把财务和经审工作放到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宏伟蓝图中去认识和谋划,自觉把财务和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工作全局中去思考和把握,继续贯彻落实全总“一改三策”,着力创新和完善经费收缴机制,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摸清金融、建筑、服务等第三产业的企业规模、数量,积极探索地税或区级工会代收第三产业工会经费的可行性。针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实际,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提高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缴水平,突出新建企业重点,抓住非公经济难点,完善经费收缴方式,推动全面足额收缴和划拨,充分发挥经审监督效能,加大计拨经费审计工作力度,在为工会工作全局服务中发挥应有作用。
    财务和经审工作坚持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要确保工会经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建功‘十二五’,创新促转型”、深化“两个普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会重点工作上。要做到重心下移,强化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服务,为基层工会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提供更多的资源。要更加强化监督,履行好审计监督责任,把好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各个关口,为工会工作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
    二、抓好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财务和经审工作再上新水平
    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和经审工作规范化,这是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和经审工作,规范工会财务和审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搞好审帮促,保证资金安全的有效措施,是实现各级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财务和经审组织要认真搞好规范化建设,确保三年内各级工会财务实现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市总争取首轮必须达标,县(市)、区总力争提前完成。同时,经审工作规范化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不断引向深入。
    为广泛开展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县(市)、区总要根据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任务和具体标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订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方案)》或《工作意见》,要建立督查和考核机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市总对中间层次督查和考核,县(市)、区总对乡镇(街道)和基层工会督查和考核,努力做到督查和考核与工会重点工作,促进日常财务管理和经审工作,与搞好“四有五好”竞赛和经审规范化建设“三个结合”,把全市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为大力促进财务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围绕财务管理和经审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坚持典型引路,搞好分类指导,认真协调服务。要建立财务和经审规范化建设激励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激励,以促进财务和经审规范化建设可持续发展。要以创建市工会工作模范开发区和模范职工之家为载体,坚持把财务和经审规范化建设列入考核体系,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把财务和经审规范化建设真正落实到基层工会。
    三、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自身建设
市总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工会财务和经审组织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加强财务和经审组织自身建设有机结合,全面加强财务和经审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把全市工会财务经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力争在省总五年一次经审工作“双先”表彰会上展示南通经审工作的风采。
    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要求,全面抓好工会财务干部队伍和经审组织建设,造就一支胸怀全局、不断进取、忠于职守、勇于奉献的财务和经审干部队伍。积极探索形成一个以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经审干部为核心,以特约审计员和社会审计力量为补充,以国家审计为指导的工会经审工作新格局。
    要积极推进财务和经审工作的创新发展,倡导理论学习之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破解创新发展难题,鼓励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财务和经审理论研究文章,市总将予以适当奖励和结集印发交流。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工会会计制度》、《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当前,要重点做好财务制度修订和普遍建立审计回访制度。要加强对财务和经审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和经审干部运用信息化手段科学履行财务和经审职责的水平。
    同志们,在充满希望的春天里,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总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围绕工会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谱写财务、经审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