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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彪同志在南通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经审工作报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8-03-28

求真务实 履行职责

着力推进经审工作创新科学发展

(2008年3月2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市总工会第十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南通市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请予审议。

    一、对市总财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总十一届经审会第十九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总十一届委员会的财务工作报告。一致认为,五年来,市总财务工作贯彻市工会“十一大”确定的方针和任务,围绕工会工作大局,坚持“三服务”,经费收支保证重点,有力保障了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市总经审会认为,财务工作报告提出的2003-2007年经费收支情况符合实际。五年来,市总财务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努力构建工会为主、税务代收和财政代扣、中间层次协助收缴工会经费新机制,全面推进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一举破解了长期困扰工会经费收缴难题,促进了工会经费快速增长,被省总誉为“南通模式”。五年来,市总本级工会总收入11660.29万元,比上届增加6436.18万元,增幅为123.2%,其中拨交经费收入年平均递增24.31%。市总五年经费总支出10259.59万元,其中上解上级工会占35.15%,用于职工维权、对下回拨、送温暖、关爱农民工等重点工作占31.39%。

    市总经审会认为,财务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全市工会财务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五年来,全市工会财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围绕工会工作大局,依法搞好工会经费收缴,广泛开展财务“四有五好一创优”竞赛,强化工会资产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密切配合经审会,搞好民主理财和审计监督,认真吸取经审会的意见和建议,着力加强和改善财务管理,为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物质保障。但是,全市财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税务代收经费工作未能实现全覆盖,经费收缴水平区域发展不平衡,经费使用结构有待于进一步改善,财务基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应认真加以改进。

    市总经审会认为,财务工作报告对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要求是可行的,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大会审议通过。为把财务工作搞得更好,建议工会财务工作:

    1.创新经费收缴机制。继续落实全总提出的“一改三策”,在“一入轨二足额三覆盖”上下功夫,加大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力度,扩大收缴面,提高收缴率,形成全覆盖,促进工会经费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2.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实行工会经费全面预算管理,完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坚持做好民主理财工作,严格搞好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基建和设备采购的资金管理与监督,建立科学的经费支出效益评估体系,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3.认真搞好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搞好清产核资,明确产权性质,办好“三证”,健全资产台帐,在处置工会资产时,要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批、评估或审计,防止工会资产的不当损失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4.深化直属事业改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探索工会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以改革求提高,以服务占市场,以效益促发展,努力实现工会资产集体化、文化产业化、管理现代化,以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

    二、十一届经审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十一届经审会在市总党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经审会指导下,在各级工会组织重视和支持下,按照市工会十一大确定的方针任务,围绕工会工作大局,全面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健全经审监督制约机制,着力推进全市工会经审工作再上新水平。荣获2002-2006年省总经审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6月在全总经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2007年12月荣获2003-2007年全总经审工作先进集体。

    1.围绕大局,切实履行经审职责

    市总经审会始终坚持围绕工会工作大局开展经审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上发挥积极作用。

    市总经审会对本级经费预决算和收支帐目独立进行审查、监督,向全委会报告工作,五年来,共召开了二十一次经审委员会议,每年初,审查本级工会提交的经费收支预、决算方案,每年中间,审查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均形成会议《纪要》,上报省总并发至市总常委,坚持做到未经本级经审会审查的预、决算,不向省总上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得到市总领导的重视和采纳。

    市总经审会坚持“以审代考,审考结合”的制度,对直属企事业进行年度实务审计,开展了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等审计,五年来,共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了109次审计,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309条。还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年初审计提出问题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较好地促进企事业的经营管理。还开展基建和装潢工程项目审计15项,送审金额943.14万元,核减137.41万元,核减率为14.56%。还参与了市文化宫维修改造等13项工程的招标竞标工作,把经审监督关口前移,实施“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面审查监督。

    市总经审会坚持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审计。五年来对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基层43个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文化宫、崇川区和基层工会等17家单位进行了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充分发挥审帮促的作用。针对纺织等五大控股(集团)公司工会撤并整合的实际,及时对经费、基金开展清算审计,作出妥善处理。为促进工会经费收缴,还开展计拨经费审计工作,市区行政补交40%入库工会经费693.3万元。还对市、县(市)职工互助补充保险、送温暖、一日捐等基金进行了审计,促进了基金管理水平提高,有力维护了《工会法》和工会财务制度的严肃性。

    2.强化自身,夯实经审工作基础

    市总经审会依照《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要求,切实做到工会组织建到哪里,经审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工会内部审计监督就覆盖到哪里。

    市总经审会切实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截至2007年12月,全市已建独立基层工会组织9766家,其中新建企业组建工会4622家,经审组织组建率达100%。坚持“边组建、边规范、边发挥作用”,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台帐,使新建企业工会经审工作步入了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市总经审会为加强经审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在机构改革、换届选举、企业改制、重组工会组织过程中,加强经审会班子建设。目前,市、县(市)、区总经审会主任全部由同级副职领导干部担任,市总和六县(市)总均建立了经审办,配备了专、兼职经审办主任,有一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专职工会干部担任,真正做到经审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

    市总经审会为推动经审工作上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调查报告和论文,《关于推进工会经审工作的思考》等七篇调查报告或论文在《中国工会财会》等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2003年10月和2007年9月两次召开了全市财务、经审工作“双先”表彰会,推出海安县总、建工集团等一批经审工作典型,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会经审工作深入发展。

    市总经审会努力做到经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健全了经费审查监督制度。认真抓好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五年来,全市工会共举办各类经审培训班65期,受训人数7300多人次。建立了中间层次工会经审干部为主的经审工作信息员队伍和制度。编印《经审工作情况简报》41期,交流指导经审工作。

    3.与时俱进,创新经审工作机制

    市总经审会站在全局高度审视和把握经审工作,与时俱进,树创新之风,谋创新之举,思创新之策,创新工会经审工作机制,努力开创经审工作新局面。

    市总经审会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着力在工作思路和举措上创新。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个作用”新的工作思路,即经审工作要围绕工会工作中心,发挥为工会工作全面服务的作用,发挥为工会经济活动保驾护航的作用。提出了推进经审工作四项举措:依法监督,审查推进;整合资源,社会推进;坚持考核,竞争推进;深入调研,创新推进。

    市总经审会自觉把经审工作融入工会工作全局,着力在经审工作中创新。以开展“争创省工会工作模范市、县(市)、区”以及“达标创模”活动为契机,将经审工作建设和考核的要求纳入相关活动《实施意见》,做到同时下发,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有力促进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

    市总经审会着力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总制订的《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市总敏锐地把《标准》作为落实省总《意见》的重要工作载体,提前介入,及早谋划,规范运作,于2004年末就着手运筹,在2005年经审考核会议上,组织县(市)、区工会和经审会领导专题学习了《标准》,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制订下发了《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搭建经审工作新平台,使全市工会经审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市总经审会在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经审文件基础上,着力结合经审工作实际,研究制订相关制度,坚持制度创新。制订下发了《工会计拨工会经费审计暂行办法》、《南通市工会专项资金审计办法》、《工会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暂行办法》等11项制度和办法,为加强经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市总经审会在税务部门代收和财政部门代扣工会经费的新形势下,努力构建“以审促交”的新机制。一是加强与财税部门联系,形成三方合力,产生收费集聚效应。二是建立“三级台帐”稽核制度,经审与财税紧密配合,互动支持,实现经费应收尽收。三是建立机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工会为主,税务代收和财政代扣,产业(系统)、乡镇协助,经审组织以审促交的经费收缴机制。四是聘请了一批特约审计员,为经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组织特约审计员对112家基层工会进行计拨经费审计,查补40%部分工会经费入库近80万元。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的意识到经审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基层工会的经审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二是经审工作对基层的指导服务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经审工作创新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对今后五年经审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战略部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此,今后五年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工会十二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继续全面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把经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经审工作责任感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探索工会经审工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工会经审工作在工会工作全局中的作用。

    加强经审工作,有利于推动工会全局工作的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工会关注民生,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实事好事任务加重,工会经济活动增加,经费总量增大,要求更好地发挥经审组织审查监督作用,确保审查审计监督落实到位,提高维权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促进工会整体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经审工作,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按照《物权法》规定,工会依法对工会资产享有所有者权益,同时也依法对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负有法律责任。搞好经审工作是工会组织实施《物权法》重要举措,防止工会资产流失,维护工会资产所有权,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科学决策、严格管理和规范运行。

    加强经审工作,有利于促进工会重点工作不断深入。通过以审促交的方法,促进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落到实处。通过以审促交方法,促进基层工会解决独立建帐难、60%留成经费到位难、实务审计难问题。通过以审促交的方法,加强经费的审查和审计监督,确保工会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工会重点工作水平提升。

    2.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认真履行经审工作的职责

    工会经审工作在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促进工会全局工作、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级工会经审会要努力配合构建委托税务代收、财政直接划拨和工会组织自收的经费收缴新体制,实现税务代收和财政直接划拨全部入轨,形成工会经费收缴新格局。着力推进工会经费全额实行税务代收,这项工作要在调查研究、统一各方认识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要推动实现工会经费收支两条线,做实各级工会经费帐户,树立工会大财务观,逐步形成工会经费收缴的全覆盖。

    各级工会经审会要坚持把工会的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审查审计监督的范围,在加强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严格审计的同时,积极开展对本级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的实务审计,计拨经费的审计,对领导干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对工会专项基金(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

    各级工会经审会要探索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新办法。在税务代收、财政代扣的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审促交,认真开展计拨经费审计工作。要全面建立特约审计员队伍,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在以审促交中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执行市总已经颁布的十六项经审工作制度,还要结合经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有利于工会自身建设的经审工作制度,以制度创新促进工作创新。

    3.抓住有效载体,进一步着力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

    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按照《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真正把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到基层工会,促进工会经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关键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规范化建设,有利于不断推进经审工作上水平,有利于为工会经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有利于搞好经审工作的审帮促。为此,各级工会要认真制订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尤其是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要尽快结合实际,制订经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或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针对差距搞整改,坚持不懈抓落实,打好基础上台阶,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

    为促进规范化建设的开展,要切实加强工会经审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坚持做到“三同时”,并努力发挥作用。要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为经审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支持。要围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了解序时进度,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问题。

    为促进规范化建设的开展,要努力培养经审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搞好培训,提高质量,鼓励经审干部从已掌握的经审知识向经济管理、基建工程、法律法规、计算机技术等方面拓展,成为“专业型”、“复合型”工会经审人才,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执业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开拓奉献的经审干部队伍。

    4.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充分发挥经审工作的作用

    各级工会组织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高度,从推进依法治会的高度,从全面推进工会工作高度,把经审工作列入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要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把经审工作放到工会全局工作中部署和安排,经常听取经审工作的汇报,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的现状,确定工作重点,及时研究解决经审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经审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要支持经审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经审会对同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查审计,旗帜鲜明支持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问题进行审查审计。要严格执行工会预算,坚持经审会主任向同级工会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在重大经费开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事项决策之前,要征求经审会意见。在研定和修改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时,要有经审组织负责人参加。

    要加强工会经审干部队伍的建设,注意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年轻的干部充实和加强经审干部队伍,把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丰富、思想作风优良的同志放到经审工作岗位上,以适应工会经审工作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经审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战斗力和创造力。

    同志们,今后五年工会经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推进全市工会经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