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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企业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8-27

    建设和谐企业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宝灵公司工会在上级组织和公司常委的领导下,以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为切入点,以人为本,致力于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与和谐企业的建设。

    俗话说,家合万事兴,企业就象一个大家庭,只有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才能生存、发展,不和谐的劳动关系必将阻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宝灵公司是从传统的经济体制轨转为现在的股份制企业(2003年改制),每位职工均持有不同数量的股权。在新的体制下,如何继承和发扬旧体制中积极向上的东西,摒弃消极因素,充分解放生产力,促进科学发展观,是摆在每位宝灵人面前的新课题,只有抓住问题的实质,才能使劳动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创造经济效益最大化。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关键,公司工会在公司党、政、团等组织鼎力支持配合下,积极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各项工作。

    第一,依法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公司工会做为劳动合同中第三方见证了企业与每一位职工签订的内容合理、全面,管理规范,有效履行的劳动合同,尤其在对待临时工、外包工及外地农民工的问题也都一视同仁,使他们享受到正式员工的同等待遇,签订了具有法律效率的用工合同。同时,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工资分配平等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特别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和市总民主管理部一起发放的特别提示函,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汇同工会等部门及时处理,建立相应的职工参与,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履约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工会做为职工股份代表和监事会成员,在关系公司发展前途等决策中,都会通过合法手段,正常渠道反映广大职工的心声、要求,使职工提出的问题条条有答复,件件有解释。

    第二,全心全意依靠群众办企业。公司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立了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工会每年定期召开不少于两次的职代会暨工代会,对企业阶段性发生的大事、要事进行协商研究,让代表、职工各抒己见,袒露心扉,特别在职工增资、福利待遇等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上,能充分发扬民主,倾听职工意见和建议,使人均工资能按年15%的幅度递增,基本达到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厂务公开,职工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第三,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公司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截至目前,公司已为全部642名职工按时足额交纳了“五保一金”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公积金。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向一线职工及脏、苦、累工种实行物质和政策倾斜,如为所有车间的操作室安装空调,生产设备流水线上安装排风扇,及时配合发放防暑、防寒用品、劳护用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四级安全生产网络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工会汇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如黑板报展评、知识竞赛等,组织观看安全知识、消防救灾的视听作品,让广大职工始终牢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警钟长鸣”的道理,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参与每月一次的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立即整改,不留隐患,所以,公司近些年来未发生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

    第四,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建设新南通”、“学习、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活动,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建设,《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自去年七月颁布以来,公司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是一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文献。及时购买了《条例》的单行本,做到职工人手一册,开展《条例》知识小测验,让《条例》的内容深入人心,保障职工的教育权、知情权和发展权,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矛盾,有效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在职职工群体性事件,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要求。

    通过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宝灵公司在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只有百尺竿头、踏实工作,才能最终实现和谐企业的创建。

 

    (宝灵化工工会 帅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