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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12-28
通工发〔2012〕63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苏工办〔2012〕74号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切实把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工会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和巩固“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让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二、活动时间
    2013年元月上旬至春节前。
    三、活动内容
    (一)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和走访慰问。各级工会要全面深入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中,准确掌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困难职工(农民工)、困难劳模家庭情况、致困原因和帮扶需求,以及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等,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对已建档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一次走访慰问,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全覆盖、不遗漏。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服务活动。各级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因地制宜、因人而宜,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温暖活动。 一是帮助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因病致贫职工纳入政府救助范围,努力加大工会的医疗救助力度; 二是通过困难劳务派遣工所在地及托管单位工会组织,了解掌握其家庭经济状况、子女上学等情况,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联合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着力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 四是联合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通过包专车,办理农民工团体票等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购票难、乘车难等问题; 五是对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通过赠送年货、共进年夜饭、组织文艺联欢演出等,丰富他们的节日文化生活。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抓紧研究制订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尽快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分级落实责任,确保送温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级工会要多渠道筹集帮困资金。各县(市)区总工会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支持;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和直属基层工会要主动争取同级党政领导对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资金支持。各级工会要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职工中继续开展“献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职工和企业开展“一日捐”活动,不断充实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会的帮困资金,为工会帮扶工作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各级工会要严格规范送温暖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2012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必须在2013年1月31日前使用完毕;省总拨付的送温暖资金必须在春节前全部送到困难职工手中。及时将帮困信息录入全总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系统,做到动态管理。
    (四)各级工会要借助工会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的力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注意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努力扩大社会影响。
    (五)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和市总直属基层工会要对201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基本情况、好的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务必将书面材料及《2013年全省工会送温暖活动统计表》(附件1)于2013年1月21日前报送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附件2)请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送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联系人:朱军荣;联系电话:85519291;电子邮箱: ntsbzb@126.com
  
 
 
南通市总工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