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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1-06-28

通工办〔2011〕76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南通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通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二○一一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法工工作 法制宣传 通知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南通市普法办公室,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南通市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工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南通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提高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大局稳定的能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等中心工作,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于优化投资软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从职工群众的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与为职工群众服务结合起来,围绕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中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把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遵守法律法规统一起来。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继承传统、创新发展。总结、传承、推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普法新形势和新任务,把握职工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其它各种有益的工作载体,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层次和品位。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工会各项工作依法、顺利开展。

    三、对象和要求

    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

    (一)强化工会领导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定期法制培训制度,各级工会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认真贯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完善工会机关法制学习日、法制讲座等学法制度,普通工会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采用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将其成绩作为任职、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逐步实现法律知识学习考核工作规范化。

    (二)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和班组长的法律培训面基本达到100%。建立新进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提拔任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质。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力争到“六五”普法结束时,全市工会系统从事工会法律工作的人员,具有本科以上法律专业学历的比例达到90%以上,工会系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数量比“五五”普法末期有较大提高。

    (三)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活动载体,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维权服务相结合,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不断提高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自觉性。延伸法制宣传教育的触角,努力做到哪里有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就开展到哪里。要重点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确保农民工在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能得到法制宣传教育和相应的维权服务。

    四、基本任务

    (一)丰富法制宣传内容

    1.突出宣传宪法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平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开展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

    2.重点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宣传,增强职工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3.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纠纷。

    (二)开拓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立足于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工会领导机关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职工的能力;立足于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活动,提高农民工和大学生对工会组织的认识;立足于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立足于提升职工法律素质,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文字和图片、讲座、知识竞赛、广场咨询、流动课堂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组织编写、出版一批职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律简明读本、宣传画,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需求。以职工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坚持维权帮扶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建立长效化的普法教育阵地;充分利用职工学校、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工会自身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努力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在充分发挥互联网、报刊杂志等传媒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开辟新型媒体阵地,积极利用流动显示屏、手机短信、网络博客、法治微博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继续把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甘于奉贤的工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的普法作用,大力实施“宣调对接”,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调解工作相融合,促进劳动争议的依法解决,通过有效化解劳动争议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实施步骤

    全市工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

    各级工会要根据本规划和本级党委、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制定 “六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工会请于2011年8月底前将“六五”普法规划报送市总工会“六五”普法办公室(法律工作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

    根据省总要求,市总工会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确保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市总工会将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和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2013年为中期考核年,2015年为终期考核年。2015年上半年,在各县(市)、区工会对本地区“六五”普法情况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总工会组织互查互检活动。2015年下半年,对全市工会“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迎接全总检查考核;向市普法办和省总、全总推荐工会系统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纳入全会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工会普法工作纳入当地普法规划中,统筹规划、全面推进。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表彰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动工会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课程,努力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工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增加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比例。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确保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工会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联动机制,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资源有机地整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