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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估改进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8-05-19
通协劳办〔2008〕1号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经贸委、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市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直属单位工会:
    现将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估改进行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评估改进行动”是深化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企业持续创建、增强企业活力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方面要强化组织领导,主动争取纳入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全局,通过有效方式,采取积极措施,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健康有序发展。要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强势推进,积极引导,整合资源,有效运作。要明确企业和职工是创建主体,力争达到全部企业参与、全员参与、全面达标。各企业要根据创建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和职工诉求,认真分析梳理,找出薄弱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计划,分解指标,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年中加强检查和考核,限期改进,年终表彰奖励并向职工报告或张榜公示。要突出重点,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要发动和组织职工参与创建活动,开展合理化建议和征集提案活动,引导职工树立和谐理念,弘扬和谐精神,在创建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作用。要积极探索建立评估改进机制,坚持企业自主申报和各方引导相结合,企业评估和综合部门评估相结合,企业改进和综合部门督促整改相结合,真正将“评估改进行动”落到实处。要以职工代表大会评价创建活动和民主管理工作成果为主要方式,最终形成以职工满意度为标准,以持续改进管理为目标的创建工作链,促进企业创建活动持续发展。
 
    附件:《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估改进行动的意见》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和谐  劳动关系  评估改进  意见  通知
    南通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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