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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0-12-28
南  通  市  总  工  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
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通 市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通工发〔2010〕73号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着力在南通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经南通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业联合会在242家预申报企业的基础上,进行辅导、预审、抽检和考评,决定授予江苏狼山钢绳股份有限公司等120家单位“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常抓不懈,不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全市各类企业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借鉴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投身到争创活动中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推进和谐南通建设,实现南通基本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民管工作  劳动关系和谐△  表彰  决定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