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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通市特困职工有线电视收费实行减免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3-07
 
通工发〔2003〕102号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局、物价局、总工会,市广电网络中心: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要求,切实为我市特困职工解决生活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南通市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县(市)特困职工持各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有线电视收费减免制度。现将有着收费减免办法通知如下:
    1.各地广电部门对特困职工家庭新装有线电视收取的初装费,按规定标准减免50%;
    2.每月收取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按规定标准减免50%;
    3.免收一次有线电视移机费;
    4.我市特困职工在办理相关的安装申请、移机申请及每月的交费手续时,凭市、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直接享受上述收费减免优惠待遇。
    各地广电部门、物价局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每个特困职工享受到减免优惠政策,把为特困职工办的这件实事办好,让特困职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关爱和温暖。
 
 
 
南通市广播电视局
南通市物价局
南通市总工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