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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保对象获得物价动态补贴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9-18

    根据省政府的指示,经市政府批准,今年7月下旬,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对市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城镇低保对象每人13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65元。市区约有1万人享受该补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8%,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大,给城乡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保障低保户的基本生活,省政府指示发放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我市各县(市)也陆续出台涉及县(市)内10万名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