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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 工会有为——市总出台四项具体举措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20-02-03

为组织动员全市工会,坚决贯彻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总工会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企业防控组的工作要求,南通市总工会迅速出台了以下具体工作措施。

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市总微信公众号、工会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发布防疫健康提示;倡导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抗击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坚决抵制网上虚假、炒作等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评论、不转发任何非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开展职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线上有奖竞答活动,带动职工群众学习防疫知识;协助企业做好返岗人员复工过程中的防护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职工思想工作,解答职工疑惑,稳定职工情绪,做好心理疏导;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设立“工会防疫在行动”专栏,加大对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基层工会、工会干部、一线班组和职工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关心支持防疫抗病一线职工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工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复工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强化防疫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工会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

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应对因疫情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延长假期、延迟复工和复工企业职工的权益维护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保障和落实好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处置防疫期间引发的各类劳动争议,引导劳资双方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治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促进职工队伍稳定;督促复工企业采取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为职工配足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有效的防控用品,加强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督促整改防控存在的隐患;教育引导职工服从企业疫情防控管理、遵守相关规定,上岗职工要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督促复工企业在抢时间保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权益。激发职工参与生产和疫情防控的积极主动性。引导复工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工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组织开展劳动竞赛等方式,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在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中予以倾斜,激发职工参与疫情防控的昂扬斗志。

组织开展关爱慰问等活动。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工会的指导,关心一线职工的生产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企业一线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职工的心坎上;引导各级工会和职工群众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及时下拨工会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对坚守防控一线的值班人员和驰援武汉医务人员家属等进行慰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做好防控工作的信心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