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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聚焦富民增收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19-03-07

3月1日,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类企业、行业(区域)中继续开展以“聚焦富民、助力增收”为主题的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月”行动。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职工利益受损的情况必然迅速增多,劳资矛盾将会凸显出来,很可能影响企业的经济运行和社会矛盾的增加。针对这一特点,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月”行动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的,以深化集体协商、服务富民增收为主线,突出未建制、未重(续)签等企业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要约工作,促进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增效,进一步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引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最大限度保障职工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约范围为尚未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已具备协商主体资格而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重(续)签的企业、行业(区域)和世界500强在通投资企业等。在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月”行动中,鼓励和推动签订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约定技术工人按技能要素、创新成果和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办法,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春季要约月”行动至4月10日结束。

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借助“春季要约月”行动的开展, 切实加强建制情况的底数排摸,依法依规推动广大企业特别是行业和小微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建制扩面、提质增效。对存在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复要约等行为的企业,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春季要约月”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权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