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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3-09-21

各相关单位:

江苏省总工会《关于2023 年继续实施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补充通知》明确,对非企业工会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现就该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对象

上缴工会经费全年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非企业工会组织,上缴工会经费不含基层工会留成部分的经费。

综合考虑工会经费来源、用途及工会组织作用发挥等特殊性,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支持政策。

二、返还操作流程

1.返还经费认定。上年10月至当年9月的上缴工会经费合计数作为当年度返还经费认定数据,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上缴工会经费合计数低于1万元的小额缴费非企业工会组织,于2023年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2.返还操作认定与时间:对符合以上政策的非企业工会组织首次返还需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10月20前至南通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进行审核认定,认定通过后,于2023年11月底前一次性全额返还。

3.返还路径。工会经费返还至原上缴账户。

三、审核认定材料

各小额缴费非企业工会组织首次认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2.2022年度10月-2023年9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

3.南通市区小额缴费非企业工会组织工会经费返还认定审核表。

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513-59002630、59002631;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006室、1008室。


附件:南通市区小额缴费非企业工会工会经费返还认定审核表


南通市总工会

2023年9月20日


南通市区小额缴费非企业工会工会经费返还认定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