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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南通市总工会职工公益服务项目管理与督导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者:汪春荣 发布时间: 2023-05-1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南通市总工会职工公益服务项目管理与督导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2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项目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请仔细研究。

采购期限:不超过12月30日。服务对象为实施地域内的符合项目要求的相关人员。

二、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南通”“信用江苏”“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2020和2021年度连续两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

2.业务范围与申报的项目内容相符合,并至少承办过两届县(市、区)级以上公益创投活动,能积极回应购买方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水准,提升服务质量;

3.须配备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资质全职工作人员至少1人,并具备开展相应工作的服务经验和专业能力;

4.已作为2023年南通市总工会职工公益服务项目(见南通工会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征集2023年南通市总工会职工公益服务项目的公告》)立项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5.其他:比选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比选无效,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比选人公章;比选人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在法定有效期内,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比选,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比选开始时间

2023年5月23日14:30

四、报价须知

1.下载比选文件:在本项目比选公告附件下载详细比选文件。比选公告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即报价只可提交一次,不可修改。

2.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比选结束时间,逾期不可报价。

3.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达到3家及以上,比选方可继续进行,否则按规定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第二次比选将不受供应商数量限制。

4.比选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评价,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采购人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比选结果无异议且公示期结束后由采购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6.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表:

1.资格证明文件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必查)、年检证明;

(2)人员社工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必查)及其全职社保缴纳证明(距离报价材料提交前不少于6个月);

(3)提供承办过两届县(市、区)级以上公益创投项目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必查)及其他相关专业能力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参与本次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6)符合项目需求的督导评估方案;

(7)其他有助于展现服务专业能力的资料。

2.报价表

(1)递交三份完整的报价表,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3)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六、注意事项

1.装订要求

(1)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报价表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报价文件其他部分中。

(3)所有密封材料,封面应分别标明:项目名称、材料名称、单位名称,启封时间等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2.材料提交

请在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14:30)前,将密封文件送至南通市职工服务中心(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西门),只接收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南通市总工会施伟燕

联系电话:0513-59002655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