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年05月28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维权知识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5-06-04

不愿协商、调解的,协商、调解不成或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也可以不经协商、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职工应在多少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1年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职工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职工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出是否受理意见。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时,职工怎么办?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