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年05月28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党建 > 效能建设
南通市总工会“一评五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03-28

通工办〔2012〕52号

    为全面落实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要求,认真贯彻通委发〔201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会机关作风建设,全力打造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现就推行“一评五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弘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作风,围绕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战略任务,以“一评五制”为主抓手,突出外部监督和内部制度建设,为奋力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贯彻实施“一评五制”,促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推进工会干部形象有明显改进,为职工群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明显强化,依法履职、优质服务能力有明显提升,工会机关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明显增强,推动全体同志切实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

    三、主要内容

    全面实施多方评议工会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干部交流轮岗制和失职追究制等“五项制度”。

    (一)多方评议工会。建立由领导评鉴、下级工会、职工群众、社会各界来评议工会的制度,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使工会机关能够更直接、更真实地了解群众的意愿,听取群众的呼声,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评判。

    (二)首问负责制。有关人员来本机关及窗口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第一位接受来电询问或来本机关办事的接待或受理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应当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

    (三)服务承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会职责,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提供服务的内容、时限和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四)效能公示制。按照工会职能设置和岗位要求,将年度工作目标、保障措施及工作绩效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评判、强化政务效能管理。

    (五)干部交流轮岗制。根据有关规定,对中层及以上干部进行有计划地交流轮岗,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干部执行力。

    (六)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构成失职行为,致使国家、集体和职工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实施“一评五制”的现实意义,准确把握“一评五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将贯彻实施“一评五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成立或明确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总建立“一评五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宣传“一评五制”,做到人人熟悉、人人遵守。要充分利用网站等载体,把工作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以及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向社会公示,以扩大社会监督,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改善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合理安排,坚持统筹兼顾。要妥善处理推进“一评五制”与搞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将“一评五制”工作与工会干部职业道德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履行工会职能相结合,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市总“一评五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职能作用,推动“一评五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机制,加强考核监督。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丰富和发展“五项制度”的内涵,拓展服务功能,形成科学、完善的工作体系。市总将把各部(室) “一评五制”工作的实施情况,作为综合绩效考评特别是作风建设日常考核的重点。作风办将加强考核,加大相关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工会  机关作风建设  “一评五制”△  方案                        

发:市总机关各部(室)。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