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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3-01-17

通工党总〔2013〕1号

市总机关、各直属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全局、服务中心的能力,根据通工党总〔2010〕4号《关于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各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党建“基础性工作”。“基础性工作”突出规范化建设,着重于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运行和效果。

    2.党建“创新性工作”。注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为导向。

    3.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分为各支部自查、各支部互评、市总党总支日常考核、市总党组评价等四个环节具体实施。各支部自查由各支部组织实施。各支部互评由市总机关党总支结合总结交流、相互观摩方式组织进行。市总党总支负责日常考核,主要依据各支部完成全年重要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等情况进行。市总党组评价由市总机关党总支组织实施。“基础性工作”采取“达标法”,即达到《南通市总工会党建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要求的,不扣分,否则酌减一定分值;“创新性工作”采取“分档评分法”,即根据创新争优成果的难易程度、层次高低、对本单位全局工作贡献大小和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档。

    三、考核分值

    市总党建工作综合考核评价采取百分制。

    1.基础性工作。共70分。其中,支部自查分占10分,各支部互评占30分,市总党总支日常考核占15分,市总党组评价占15分。

    2.创新性工作。共30分。“目标任务制定情况”占15分,其中,市总党总支审核占10分,市总党组评价占5分;“目标实施及结果”占15分,其中,各支部自查占5分,各支部互评占10分。

    四、考核评定

    由市总党总支汇总四个方面的考评得分,按先进党支部2个、良好党支部3分、合格党支部2个左右的比例,以考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各党支部年度考评等级,并上报党组,作为评比表彰、推荐上级机关表彰先进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五、考核安排

    1.2013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完成自查总结和自评打分工作,将《南通市总工会党建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详见附件)报市总机关党总支。

    2.2013年1月25日前,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总结交流互评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各支部将支部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打算及支部活动记录本带到会场。

    3.2013年1月下旬,由党总支汇总各支部年度考评得分,进行综合评定。

    六、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和自评打分工作,切实做到客观公正。

    2.狠抓落实。各支部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做好总结迎查工作。要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形成党组抓总支、总支抓支部、支部抓党员,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3.实事求是。党建工作检查考核是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一次全面回顾和全面鉴定,各支部书记必须贯彻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做到经验说透,亮点独特,差距找准,方向明晰,以利于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和给其他单位提供借鉴。

    附件:《南通市总工会党建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