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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职代会即将届满企业发出“换届提示函”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3-03-05

通工办〔2013〕29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

    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是我市规范和完善企业职代会制度而推出的创新项目。这一制度实施以来,不仅为维护职代会届期严肃性,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得到了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深入实施职工代表大会“一函两书”制度,现就向职代会即将届满企业发出“换届提示函”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所属企业职代会届期

    调查摸底是摸清底数、展开工作、加强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工会一方面要依据去年下半年建立的本级企业民主管理数据库中显示的所属企业职代会建制情况,对2013年底前职代会届满(三年或五年)的企业逐一进行梳理,排出届满企业名单。另一方面,要结合去年在录入本级企业民主管理数据库过程中错录、少录、漏录的实际,借助这次调查摸底工作,把那些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工资协商、和谐创建等情况掌握清楚,同时做好企业民主管理数据库的补录工作,使所属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情况了然于胸,为深入实施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提供信息资源。

    二、充分利用友善提示功能,切实发挥职代会“换届提示函”作用

    “换届提示函”作为职代会“一函两书”制度的重要组成元素,具有较强的友善提醒功能。各级工会要针对调查摸底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向2013年底前职代会届满的所属企业发出职代会“换届提示函”,提醒所属企业做好按期换届工作,同时给予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对于下发职代会“换届提示函”后未换届或未经上级工会同意延期换届的企业,应当下发职代会“超期整改建议书”;对于在下发职代会“超期整改建议书”后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管辖权限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职代会“换届提示函”长效管理

    规范职代会届期,对于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十分重要。各级工会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切实把实施职代会“换届提示函”制度摆上议事议程,制订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稳步推进,努力使之成为提升职代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的一项长效性管理制度。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