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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比2013年度“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3-12-10

通工办〔2013〕182 号

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南通市总工会2013年直属工会工作要点》安排,持续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职工小家”活动,充分发挥了会员主体作用,促进了基层工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了直属工会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总结表彰今年“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现将申报评比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达到一定规模的直属基层工会,其下属的工会分会(车间、科室工会)、工会小组(班组工会),在今年“职工小家”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具备“模范职工小家”标准的都可以参加申报。

    二、申报办法

    申报单位向市总推荐1-2个“模范职工小家”,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同时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2份。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工作,将申报材料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

    四、评比表彰

    市总通过各基层工会推荐材料,对照标准,经过考评小组审核,予以确认。同时,将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工作者(名额由直属工会工作部根据平时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确定)。凡评为“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市总将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评比工作于2014年1月中旬完成。

    附件:1.2013年度南通市总工会直属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标准;

    2.2013年度南通市总工会直属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

2013年11月29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度南通市总工会

直属工会“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标准

一、加强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设,建立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建立健全班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议,坚持各项公开制度,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发扬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精神,搞好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四、组织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五、严格监督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不断改善职工生产工作环境,做好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工作。

六、加强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