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从2005年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县578家规模以上企业创建活动面达100%,先后评选表彰了97家县和谐企业、20家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4家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南通双弘纺织有限公司、江苏省海安经济开发区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园区”。其和谐企业创建主要呈现出三大亮点: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活动高度重视,专门将创建活动列入全县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三大建设”以及“和谐海安八大创建工程”考核。同时,与各镇、系统签订了创建活动责任状,明确创建活动目标。
二是创建标准逐年完善和提升。自2005年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活动以来,创建标准逐年完善和提升。从注重职工利益和民主管理到注重企业发展、社会责任和职工利益的长远发展。今年,又将贯彻《劳动合同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作为创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
三是创建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制。企业一旦出现重大伤亡或有职业病事故发生;出现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98%,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于98%;未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发生劳资纠纷引发集体上访;未依法组建工会;未贯彻《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情况,一律不得评为“海安县和谐企业”。同时,对已获得“海安县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出现“一票否决”现象的企业在评估改进的基础上,县创建和谐企业领导组立即取消其“海安县和谐企业”称号并实行公示。
(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