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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全面开展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7-31

通工党〔2017〕25号


市总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近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通市总工会党组

2017年8月23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印发


关于全面开展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机关各直属党组织:

机关基层党支部是党在机关中的最基层组织,是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党员,保证完成党在机关的各项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直接实施者。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切实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全面开展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和《中共江苏省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苏发〔2011〕6号)、《中共南通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六大工程”的实施办法》(通办发〔2016〕73号),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全面提高机关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责任,认真组织和实施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突出“四抓四强”,抓班子、强管理,抓队伍、强素质,抓服务、强功能,抓制度、强基础,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力争经过三年左右时间,普遍实现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三星”及以上比例不低于90%、“四星”及以上比例不低于80%,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的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推动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在全市基层组织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

(三)主要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和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积极创先争优,努力完成本部门(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法律法规、行政业务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实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6.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

7.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进行动员部署。直属机关党委(总支)全面发动,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评分要求》(见附件),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强化分类指导,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把规范化建设要求逐一落实到位。

2.考评验收。每年11月底前,由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自查自评。(1)自评达85分以上,可以向上级机关党组织申报“三星”支部,由上级机关党组织在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对提出申请的支部进行考评、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经上级机关党组织委员会通过,报机关工委通报。(2)自评达90分以上,可以向上级机关党组织申报“四星”支部。按照上述有关程序报机关工委,由机关工委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报机关工委书记会研究,由机关工委通报表彰。(3)自评达95分以上,可以向上级机关党组织申报“五星”支部,程序同申报“四星”支部,由市委组织部命名。逢支部换届,上级机关党组织依据权限对既往评定结果进行复核,如不合格,报机关工委取消表彰。

3.结果运用。将支部规范化建设纳入机关党建综合考核和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重点内容,作为机关工委向上推荐评优表彰的基础条件,在每年的市级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对各单位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星级比例进行通报。申报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或者推荐为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对象的支部,规范化建设定级须为“四星”及以上。对规范化建设水平仍未达到“三星”的党支部,要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整改。同时,机关党委(总支)书记要约谈该党支部负责同志,督促和推动支部工作改进。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党组(党委)书记每年在听取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汇报时,要重视党支部建设并提出具体要求,支部规范建设将作为市级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对分管处室的党支部建设给予指导,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模范执行党支部各项决议,发挥表率作用。

2.加强机关党委(总支)组织领导。机关党委(总支)要把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盘考虑、有序推进,形成直属机关党委(总支)书记负总责、支部书记具体抓,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定期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要求。要采取参与研究、实地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机关党委(总支)委员要分工联系党支部,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发挥“四星”以上党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整体提升。要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对党支部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和考评,以适当方式组织群众测评,对于党支部建设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3.营造良好氛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运用党报党刊、网站、手机平台等媒体,大力推介在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成功做法、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创新性经验做法,形成共同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良好氛围。机关工委将结合党建联系片会、工作调研等形式进行督查指导,积极培育一批规范化建设的先进典型,树立工作标杆,发挥示范效应。

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所属在职党支部应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各部门(单位)机关老干部支部参照执行。


附件:市级机关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评分要求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中共南通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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