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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4号楼违建拆除项目询价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5-08-25
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4号楼违建拆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4号楼违建拆除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41918.38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1918.38元。
三、服务及完成期限:合同生效日起10日内施工完成。
四、项目需求: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2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询价要求;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10)提供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询价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3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金额≥5万元(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服务内容以合同为准)。
4.4投标单位其他要求:
4.4.1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4.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8日17:00前联系招标报名,地址:南通工会网,联系电话:18962918811。询价文件每份0元/投标单位。
(2)投标人若对询价文件有疑问,请用邮件的形式发送至623844145@qq.com以提问。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 15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工人业余大学3号楼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如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重新招标。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九、评标办法
1、成交原则:
1.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1.2投标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1.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2、采购需求: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3、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且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南通工会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联系人: 吉先生;
联系电话: 18962918811;
电 子 邮 箱:623844145@qq.com。